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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异议(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异议(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异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异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2. 工伤认定异议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3. 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 工伤鉴定等级异议相关问题

1、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之间没有前置关系,直接申请复议在诉讼,或者直接诉讼都是可行的。

法律主观: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异议的话,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维权,不过此时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期限问题。如果超过了规定期限再提出自己的异议,通常就是不会作出处理了的。

2、工伤认定异议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

行政复议,用人单位 不服工伤认定 ,依法可以向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同级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时间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内申请。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工伤认定在哪里申请 一般是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复议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社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劳动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因为劳动部门属于行政部门,这时候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

4、工伤鉴定等级异议相关问题

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工伤认定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拿到认定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半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再次进行工伤认定,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

如果员工的工伤鉴定不通过,员工可以进行以下一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进行复议,这是法定的救济渠道之一。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或民事诉讼,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应由的赔偿是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异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异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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