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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部门是公证机构吗-工伤保险部门叫什么

工伤保险部门是公证机构吗-工伤保险部门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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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伤保险属于哪个部门
  2. 国家对工伤的有关规定?
  3.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试行
  4. 哪里可以公正工伤和解协议书
  5.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归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认定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理。工伤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管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

法律分析: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2、国家对工伤的有关规定?

工伤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报销治疗费用,享受伤残津贴、伤残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非工作场所的或者非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属于条例十五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处理,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并作为单独一条,层次明确,合情合理;第三,条例第十六条重新明确了三种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比试行办法更加清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其所在用人单位负担。

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伤赔偿标准参照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国家电网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工伤医疗保险,根据保险制度,员工可以享受因工伤治疗的相关费用报销,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3、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试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第四十二条社保机构待遇审核部门对下列人员进行享受待遇资格审核:(一)经认定的工伤(亡)职工;(二)视同工伤(亡)职工;(三)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工伤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依据《 》(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九十条 社保机构稽核监督部门向被稽核对象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表7-1),进行实地稽核或书面稽核。稽核包括参保单位缴费情况以及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情况等内容。

4、哪里可以公正工伤和解协议书

法律分析: 到公证处,各方参加制作公证债权文书,这种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日后有人翻悔的可以找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每个省都有不同,要查当地司法厅、物价局出的公证服务收费办法。

协议公证需要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纠纷是否可以和解 工伤纠纷可以和解。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5、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 市 工伤 工资 怎么计算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对呀 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工伤归属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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