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外保险案,人身意外险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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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意外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 2012年4月29日,陈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王某,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但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12年5月1日0时起至2013年4月30日24时止。
案例简介:2000年1月,王小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终身保险,并附加了保额数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特约。
案例分析 人都死了,为什么保险公司还不赔?法院怎么判决?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认为,被保人王某没有取得驾驶证就上路行驶,属于违法驾驶,而因违法驾驶出现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用赔偿。
某甲,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某乙,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但应承担乙因车祸导致骨折的赔偿责任。
金某妻子知道后,以民事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丈夫金某的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赔偿金额,支付其赔偿金67000元。案例分析上述案例中,金某的公司在其发生意外后,为其投保了人身意外险。
2、意外险保险方案怎么写
意外险赔偿标准: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医疗给付。
意外险赔偿标准如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意外险应该怎么买? 选择足够的保额 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买保额,意外险也是这样。
意外险 前面已经给大家述说过意外险的作用,意外险坦白来讲主要就是转移意外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只与意外相关。然而意外险中的身故保障,重点是由于意外所造成的身故,才能申请领取意外身故保险金。
3、男子购买航空意外险后制造空难,保险公司:不赔!
年,北京的张某林在多家航空公司为自己总共投保了7份航空意外险,同年5月,他乘坐中国北方航空公司航班从北京返回大连,航班途中在大连海域发生空难,机上包括张某林和机组成员在内的112人遇难。
航空意外险有三种赔付情况:第一种是在有效期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第二种是在有效期内残疾,给付残疾保险金;第三种是在有效期间内,未造成身故或残疾,按3万元的限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些飞机航班延误险规定,如果恶劣天气导致整个机场关闭的,则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不同的境外旅行险产品,对于航班延误超过多少小时以上才能获得赔偿,有不同的规定。
如果担心生病住院却没达到重疾的程度,重疾险赔不了,而医保报销又有限,那应该买住院津贴保险。
保费贵:保障少就算了赔付还很低,一年居然就要1699元。返还意义不大:虽说期满了有可能返钱,但其实真的划不来!现在的钱到了30年后早就贬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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