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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修订时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修订时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修订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修订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9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2. 工伤保险条例几个版本
  3. 工伤保险条例,是不是那年受伤就按那年标准赔偿

1、9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里的内容主要有: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还有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以及修订解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诊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等。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10。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工伤保险条例几个版本

这款保险条例有两个版本。一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二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这两个版本于2011年开始生效并一直沿用。

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引》,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新《工伤保险条例》是指经2011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是不是那年受伤就按那年标准赔偿

伤残补助金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没有区别。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受到的伤害程度进行补偿的,并不区分是什么时间,什么具体原因。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2017年3月24日07:19:15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补偿标准没有不同。

工伤赔偿标准是以发生工伤时还是认定时的上一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按照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的,根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有明确规定。

工伤赔偿就是属于职工受到工伤需要得到相应的赔偿,而对于在工伤期间也是可以获得停工留薪的待遇,但对于获得的标准就要看自己实际收入为多久,从而可以按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修订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修订时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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