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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有重复保险吗,财产保险有重复保险吗怎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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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财产保险能重复投保么
  2. 重复保险的定义
  3. 张某分别向三家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经查其行为构成重复保险。保险...
  4. 财产保险中为什么要有重复保险?造成超额保险?

1、财产保险能重复投保么

可以。《保险法》第56 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在保险赔偿金额超过财产价值时,对超过部分,投保人可以要求各个保险公司按比例返还已缴纳的保险费。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都可以,只是财产保险重复投保时,出险的时候,只赔付实际损失的部分。而寿险则全额赔付,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个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间就同一保险责任,分别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适用比例分摊原则。

2、重复保险的定义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将同一财产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了财产的实际价值。由于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与保险金额中的最小者赔偿。

重复保险,又可以称作“复保险”,它指的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共同保险是由多位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共同承保的保险,各保险人之间依据合同规定存在明显而密切的权利义务关系;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保险人主体,不存在紧密的权利义务关系。

关于第一题:不属于重复保险,重复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以同一保险标的,多次向一家或一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的行为。本案中赵某的两份保险一份为财产险,一份为人身险,所以不属于重复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41条规定,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3、张某分别向三家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经查其行为构成重复保险。保险...

张某行为构成重复投保。但是重复保险并不能导致两份保险合同无效。认定保险合同有效无效的法律根据主要是《保险法》和《合同法》。《保险法》规定的财产保险合同无效主要有一种情形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

比例责任:甲:乙:丙=150:100:50=3:2:1,再依此比例分摊90万的损失,所以甲应当承担45万,乙承担30万,丙承担15万 (2)限额责任:首先应判定三家保险公司独立赔偿情况下的赔偿上限。

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责任期间重叠重复保险责任期间的重叠性包括全部重叠和部分重叠。全部重叠,是指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完全相同,亦称同时复保险。

王某的家庭财产有重复投保的情况。王某能获得的赔偿金额与是否足额投保有关。各保险公司具体赔付金额应根据重复投保分摊原则进行分摊。

.某投保人就自己的财产(价值150000元)先后分别与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额为50000元、100000元、150000元,后在共同的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损失100000元。求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4、财产保险中为什么要有重复保险?造成超额保险?

在被保险人出于善意,过高估计财产价值而导致超额保险时,可按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相应比例减少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变更合同。

由于财产保险以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损失为原则,因此,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一项基本原则,即: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是重复保险赔偿的基本原则。

【答案】:超额保险,也就是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将同一财产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了财产的实际价值。

而财产保险的标的是有价财产, 超出财产价值的限额, 保险公司无法赔付, 所以有重复投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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