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刑事案例(汽车保险有关的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保险刑事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汽车保险刑事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车险骗保案例分析
自套车牌,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以真车来赔偿 严某购买了一台货柜车跑运输,并买了保险,又让其妻弟买了一台报废的货柜车,套自己的车牌经营货运业务。
案例一:报案陈述:停车被撞,第二天上班发现车辆前保险杠,挡泥板被撞,好像被别人撞了,对方逃逸。当我到达现场时,我在一条小巷里发现了被损坏的车辆。的确,前保险杠、雾灯灯罩、雾灯已经损坏,叶板变形,需要钣金。
对此,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表示,醉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因违法行为而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不承担理赔责任。
案例分析 人都已经死了,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要以“骗保”为由拒赔?原来,保险公司认为,虽然周某从1999年开始就已经开始投保,但他在死亡之前连续在11家公司投保20多份保险却存在很大骗保嫌疑。
2、42岁荆门男子驾车意外坠河,1000多万保险遭拒赔,法院如何判决?
购买意外险,首先要搞清楚到底什么算是意外。大家记住:意外险中的意外要符合“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4个基本条件,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除此之外,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和免责条款也要认真仔细地看看。
法院判决结果2016年6月14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如下。从判决书上和事后保险公司的回应来看,11家保险公司均进行了赔付,只是赔偿金是按照法定受益人(偿还债务)。
湖北荆门男子坠河身亡,保险公司抱团拒赔,这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事情发生于二零一六年,湖北荆门的周华意外坠河,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当地警方经过一番深入调查后,得出结论:周华是夜间驾车坠入水塘,溺水窒息死亡。
一般来说,意外险的最佳报案时间为事发2天内,即48小时之内。超过这个时间,保险公司将很难收集现场证据,并及时理赔。
3、保险定损人员骗保
法律分析:汽车保险定损员对没有发生的修理事项定损的行为属于骗保(即诈骗)。汽车保险定损员对没有发生的修理事项定损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属于诈骗。
法律分析:如果确实没有骗保,向有关部门拨打电话说明情况,然后投诉到底。保存好一切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所有照片,事件相关的所有聊天记录,行车记录仪相关视频。
现在这个社会,保险诈骗少了,现在人们的防范意识越来越强了。低端车想骗保也没多大价值,而且危险和被抓后的成本太高。老年高档车想骗保。保险公司对此类车辆的保险非常谨慎。
车险定损员直接和修车店对接,将维修费提高,不提供发票,赚取中间的差价;车险定损员将维修费提高,本来交强险可以处理,却需要用到商业险,影响保费优惠。
有用。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得知,理赔员和4s店联合骗保,保险公司可以向保监会投诉,也可以报警处理。保险理赔员,主要负责在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保险刑事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保险刑事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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