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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的扣除规定(大病医疗扣除规定有哪些)

大病医疗保险的扣除规定(大病医疗扣除规定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病医疗保险的扣除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大病医疗保险的扣除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大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
  2.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大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医保每月扣134元的大病保险可以税前扣除。根据查询《个人所得税法》显示得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大病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所以医保每月扣134元的大病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大病医疗这个是凭发票,医疗票据,全国一样大病医疗保险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此,大病医疗保险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

2、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大病医疗支出的个税附加扣除标准:扣除医保报销的费用后,个人负担的费用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以在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如下: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法律分析:在扣除限额上,个人全年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中“个人自付”列示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扣除,纳税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选择在纳税人一方进行扣除的,每人分别扣除15000元后,总扣除限额为80000元。

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四章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负担部分的15 000元以上,95 000元以下可据实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月1000元。

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其中(1)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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