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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可继承-城乡养老保险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城乡养老保险可继承-城乡养老保险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可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可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3.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保险不可以继承。养老保险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是不能被继承的。因为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缴纳的费用是用于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不是遗产或财产。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本身不能直接继承,但一些相关的津贴或私人养老保险计划可能提供一定的继承权益。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来确定。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老人去世后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向当地医保局申领老人的个人帐户。分析如下: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任何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不论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余额均可继承。

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失踪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金。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保险不可以继承。养老保险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是不能被继承的。因为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缴纳的费用是用于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不是遗产或财产。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本身不能直接继承,但一些相关的津贴或私人养老保险计划可能提供一定的继承权益。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来确定。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可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可继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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