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的期末考试,财产保险期末考试试题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产保险的期末考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财产保险的期末考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财产保险题
计算公式:损失80万×不足额投保(180万÷200万) 10万施救费=82万 2,计算公式:乙车只投保50万的第三者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通常汽车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标的的范围,应从损失额中剔除。这里是不足额-保险---即出险时保险标的的价值大于保险金额。不足额保险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应赔金额(不计算免赔额)为[50 50]*1000/2000=50d万元。
赔付金额1:标的实际损失:95万。估价费用是保险法规定的合理支出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此处需要赔2万。施救费用:10万,本费用是独立于保险金额之外,但是不能超过保险金额的,应由保险公司支付。
2、保险学案例分析考试题
第二题 据题分析可知,B车只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因为赔偿限额60000的只有交强险,商业险没有这个限额的。A车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A车全损。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一是被保险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别墅转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告知,没办理批单手续,保险合同失效;二是被保险人李某对该别墅已经不存在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自别墅转让时起失效。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有这么一个案例,私家车车主李某在网约车平台接单后,当车行驶至某一路口时,与案外人驾驶的车辆相撞,经当地交警责任认定,驾驶员李某负事故全责,案外人无责。
这个要引用近因原则。我们可以采用倒推的方法:该案例中香烟发霉是因为货舱温度升高,温度升高是因为通风设备无法打开,而无法打开则是因为恶劣天气。恶劣天气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所以该赔偿100万。保险公司胜诉。
首先,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具有保险利益!具有保险利益的:1,本人 2,配偶,父母或子女 3,除上述之外,还有对其具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人或近亲属。4,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保险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推定该车全损,给予车主张某全额赔偿,已取得残车的实际所有权。因此,原车主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而转让残车是非法的。
对于这张有争议的保单,投保人时刘某所在的公司,被保险人是刘某,保险人是保险公司。
因为张某的投保是学校统一投保,保险公司也未统一安排体检,并且也未向被保险人说明条款(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有向被保险人说明解释保险条款的义务),张某的病情也非故意隐匿不报,法院判决合情合理。
首先得看具体的保险条款,不过,此问题属于案例分析。被保险人不可以索赔修理费的差额900元,因为被保险人在本次事故当中没有责任,应当由全责方全部承担修理费8900元。
我想这份保单被保险人虽然没有拿到。但是他肯定是签字过了。所以认定为这份保险单是生效的。我也按照国际惯例说一下。只要被保险人签字了,而且钱交过了。
4、浙江省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产保险学试题
经火灾专家鉴定,如果安装了消防自动喷淋设施就足以及时扑灭大火。
不用赔偿企业的损失,2008年11月11日二十四时即2008年11月12日零时保险责任终止,2008年11月12日3时就不在保险期限内,出险不必赔偿。
你好,你所说的是属于不足额投保的情况,保险金额只是实际财产的一半,所以事故之后保险公司的赔偿也会按相应的比例赔偿,但以不超过总的保险金额为限。在没有免赔额的情况下计算如下:20*30/60=10万元。
A.财产或其有关利益的责任 B.财产面临的风险 C.财产,不包括利益 D.财产,包括利益___是判断不足额、足额、超额、重复保险的限额。
. 某面粉厂于2006年3月11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刘某等36个工人投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50000元,保险期限1年,保险费已于3月11日一次交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产保险的期末考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产保险的期末考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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